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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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人社局發〔2011〕2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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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發布2011年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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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區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各委、局(集團公司)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,各有關單位: 為促進企業職工增加收入,依據國家有關部門文件規定,按照市政府《關于頒布2011年全市企業及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》(津政辦發〔2011〕33號)要求,發布2011年我市居民服務業、住宿餐飲業、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根據國家關于企業工資分配政策和我市2011年經濟發展預測,2011年本市居民服務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3%,住宿餐飲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1%,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8%,下線、上線分別為7%和22%。 二、本市轄區內的居民服務業、住宿餐飲業、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,要結合本企業經濟效益情況,安排勞動報酬增長。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及以下的,要在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到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;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間的,要在行業工資指導線下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;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,人均勞動報酬增幅原則上不得突破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。不能按行業工資指導線安排人均勞動報酬增長的企業,應向職工說明原因,經職工(代表)大會同意后報主管部門備案;無主管部門的,報坐落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備案。 三、居民服務業、住宿餐飲業、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,要根據行業工資指導線開展工資集體協商,其中規模較小、職工人數少的企業,要積極參加區域、行業工資集體協商,依據行業工資指導線確定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增幅。同時,要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、挖掘增資潛力,依法建立勞動報酬管理的規章制度,確保一線職工工資正常增長。
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|